一、受理部门
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地址:市区毓龙东路8号毓龙大厦三楼
服务热线:88312322、88320661
二、申报材料
1、盐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合法证件;
3、原设计图纸资料及房屋装饰装修方案;
4、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或变更说明;
5、房屋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征集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6、房屋装饰装修已告知邻里的说明;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还应当提供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办理程序
申请→综合科受理登记→装修科现场查勘→到综合科领取《盐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审定书》或《房屋装饰装修备案证明》
四、办理期限
从受理登记至出具《盐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审定书》不超过7个工作日,从受理登记至出具《房屋装饰装修备案证明》不超过2个工作日,出具《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验收合格证明》自验收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盐市价发[2003]36号、盐财综[2003]9号
2、收费标准:(元/㎡)
项目 500㎡以下
(含500㎡) 500~2000㎡
(含2000㎡) 2000~3000㎡
(含3000㎡) 3000㎡
以上 最低收费
[元/幢(次)]
住宅 3.00 2.50 2.00 1.50 300
非住宅 4.50 3.70 2.80 2.00 450
说明:1、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核准费用按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的2%收费。
2、检测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用[2001]113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