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发[2014]19号)“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精神,盐城市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本次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经过集中审核、三报三回、合法审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主要环节,经审核确认,市政府各部门原有行政权力事项6483项(不含保密事项),取消127项,转移或下放167项,整合929项,实行备案管理的3536项,保留常用行政权力1724项,精简率为73.41%。
按照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现将盐城市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示。如对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有意见,或发现实际行使但未列入清单的权力事项,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市审改办,电子邮件地址:ycxzspzdgg@126.com,电话:0515-8819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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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审改办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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