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制定出台《盐城市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创新多样化培训模式,完善市场化培训机制,引导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力争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都能接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促进重点群体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一、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对象包括哪些?
有培训需求愿望的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免费职业培训对象:
(一)本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三)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
(六)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七)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二、培训类别包括哪些?
我市将针对七类重点群体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一)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项目: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的紧缺工种、国家鼓励发展行业岗位需求以及当地产业特色,选择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向社会公布,组织重点群体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培训等级:专项职业能力;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二)创业培训
1.培训项目:SYB创业培训及电商网络创业培训。
2.培训等级:培训合格。
三、培训补贴标准为多少?
在“十三五”期间,本省城乡劳动者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均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政策各一次。具体标准为:
(一)技能培训
1.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2.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3.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创业培训
1.参加创业意识培训按1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2.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网创按6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四、怎样申领补贴?
重点群体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由个人先垫付培训费用,经培训、鉴定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直接到获证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领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持本人学籍证明或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下同)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包括6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以及经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乡镇或街道(社区)基层人社平台盖章确认、注明灵活就业单位、地址、岗位、起始时间、工作时间、收入等内容的证明材料等。申请材料经申领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