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7年9月28日经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2月2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和“五个一”战略工程的要求,对于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法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市城乡规划史上的大事。
近日,记者就学习宣传贯彻《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对盐城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问:《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重要意义?
答:《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对全市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也对强化规划管理、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规划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随着城乡高速发展和改革向纵深推进,城乡规划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条例》颁布实施,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依法制定城乡规划的职责以及具体要求,健全统筹城乡的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是进一步维护了公共利益和城乡规划严肃性。近年来,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经常受到冲击,擅自改变、违反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城乡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条例》的颁布实施,可以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遏制破坏规划、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城乡规划管理。目前,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地区规划机构不健全,规划管理不够规范,镇和村庄的规划管理还比较薄弱。《条例》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强化城乡规划的统筹管理,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实施的规范化、有序化管理。
问:如何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条例》顺利实施的社会氛围?
答: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规划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市规划局在市规划展览馆设立主场,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地设立分场,向社会和公众及所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宣传《条例》,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辟专版专栏广泛宣传《条例》。
问:怎样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各项工作?
答: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强化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综合协调、统筹配置的地位和作用,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和“五个一”工程的发展战略,引导和调控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范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重点项目和全过程的规划管理,严格“一书二证”规划许可制度,以及验线管理、竣工规划核实制度,严格规划条件的管理和规划许可的变更。结合当前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治三化”工作,认真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规变更规划行为严厉打击,推进城市违法建设的治理行动。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行“阳光规划”,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制度,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贯彻实施《条例》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城乡规划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定要以《条例》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的要求,切实把《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使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