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15年度大病医疗救助申办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6-0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经过东台市人社、民政两部门的协调配合,该市2015年度大病医疗救助申办工作于1月11日正式启动,受理范围为东台镇、西溪景区、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居民及各镇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根据《东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人员;年度因大重病支出超过家庭收入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此两类人员不包括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

享受救助的标准为:2015年度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条件的,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按大病医疗保险赔付额的10%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3000元。对患重大疾病,经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自负总费用当年累计(含跨年住院)在20万元以上的城乡居民,对其20万元以上部分再按30%给予特别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10万元。

申请人须先到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病医疗救助窗口领取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发放的相关表格,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填写费用栏目并打印清单盖章后,由申请人向镇区民政办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镇区走访公示评议后统一报送民政局复核,批准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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