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8日)环境噪音污染控制,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通知要求,盐城市区、各县(市)城区范围内,6月1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6时(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周边噪声超标;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在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各级环保、公安、城建、工商、文化、城管、交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盐城市区专门设立举报电话,环保部门:12369;公安部门:110;建设部门:12319;工商部门:12315;文化部门:12318;城管部门:88366110;交通部门: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