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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11-20 浏览次数: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盐城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盐房管〔2008〕6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全市已取得《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
  2、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现任及拟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
其中已取得项目经理证的,参加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考试;未取得项目经理证的,参加上岗考试。已被注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2日(09:00~11:00);
  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教学主楼(具体教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三、考试要求
  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制度和实务。考试合格者核发《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已取得项目经理证,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未合格的,将注销其《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人员报名由各县(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接受报名。
  2、请各县(市)住建局及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表(见附页)报至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截止时间10月18日18: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3、请各县(市)住建局及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于10月20日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费用:50元/人。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8836063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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