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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11-20 浏览次数: [ ]

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住宅小区秩序维护能力,针对当前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住宅小区安全、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照标准认真整改。
  一是加强人员巡查管理。根据不同的服务等级标准要求,对交接班巡查、日常巡查、夜间巡查,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合理安排巡查路线、调配巡查人员,提供不同频次的巡查服务。巡查覆盖面要广、巡查点要多,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巡查要有记录,记录要全面。重点巡查治安安全、违章搭建、毁绿铲绿。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定时回访。对企业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反馈,反馈应有记录。二是加强出入登记管理。小区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具有一定的私密性,来人来访应严格登记、礼貌询问,代为征询被访对象意见。对进入小区内的车辆进行跟踪服务,避免停在靠出入口和影响业主或车辆通行的场地。拾荒者严禁进入小区拾荒,没有业主同意,收废品者不得进入小区随意收购,大宗物品运离小区,应联系业主,严格检查。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承租户台帐资料,关注其工作性质和租房用途,登记其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详细资料,发现影响小区及业主安全、环境等行为、举止及时与出租户联系,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
 
二、强化安防设施建设。
  一是严禁挪用设施设备用房。设施设备用房是专门用于存放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共同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和挪用,不得改变用途,在合同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和保管,合同期末后需完整移交,坚决杜绝破坏、侵占或利用治安防范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行为。二是确保安防设施有效运行。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承接验收手续时,结合专业部门的验收报告,细查摄像头像素、位置、覆盖面,主机硬盘存贮量,以及周界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设置设置合理性。要加强对安防设施以及电子对讲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使用功能完好,发现问题或出现故障须及时维修完好,确保安防设施全时段有效运行,保障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能力,防止和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
 
三、规范人员管理。
  一是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招聘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求提供户口薄、身份证以及当地村居开具的个人诚信证明,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以及人员解聘或离职手续后,原用人单位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及离职理由报至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建立人员流动档案以及违规人员黑名单制度,适时在网站或行业交流群里进行公布。二是建立技能培训制度。要对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明确其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其治安防范意识和基本防范技能及常识。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严禁聘用。
 
四、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停车位的管理。规划停车位须一车一位,注明车号,定期对车位进行保洁,并对车位锁进行保养,对损坏的车位及时进行维修,以免影响车辆停放。地下停车位,还应定期对地下抽水泵站、通风设施和照明灯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够使用及使用期限。对规划停车位不足使用,利用公共场地划设的停车位设置要合理、不得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在小区进出大门入口内外禁止停放车辆。二是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宣传引导业主和访客车辆入库或入位,不得随意停放。发现随意停放,及时与业主沟通,以赢得理解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可选择合适或方便的场地划设一些临时车位,专供车辆临时停放所需。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市政法委,盐都区、亭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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