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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区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 [ ]

盐房管〔2017〕48号

 

关于在市区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的通知

 

盐都区、亭湖区、大丰区住建局,市开发区房产分局,市房管局城南分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物业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树立物业行业文明形象,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根据市区物业行业总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为主题,围绕“守信经营、诚信服务、践信履约”的总体目标,广泛动员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组织履约评比,建立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自律”新机制,促进行业各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市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要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国务院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的新形势紧密结合起来;要与把握民生需求的新变化紧密结合起来;要与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要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作风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抓好诚信建设的示范活动,把诚信要求融入到物业服务市场行为中,把诚信品质融入到行业发展的血液中,努力形成“守信经营、诚信服务、践信履约”的行业诚信氛围。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守信经营、诚信服务、践信履约”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在物业行业中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充分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社会做诚信守法的公民、在企业做诚信经营的从业者、在家庭做文明诚信的成员。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在工作人员中开展诚信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大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在诚信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

2.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入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今年要把物业行业整治的重点放在“窗口服务、停车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收费服务、托底管理”等五大领域。

一是开展物业窗口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小区物业门岗值班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强化楼宇对讲、防盗门等治安防范系统管理,不断完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体系,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齐全。

二是停车秩序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交警进小区活动,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小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占用消防通道、大货车、僵尸车在小区周边违停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加强小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完善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机制,缓解小区停车难矛盾,保障小区内消防等安全通道行驶通畅。

三是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以市区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开展“小区环境秩序提升年”活动,保障小区内部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晾乱晒、乱设摊点、乱种植、乱涂乱写乱张贴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现象;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无乱堆放、堵塞现象;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和乱涂写、乱张贴、乱拉线现象;楼道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四是物业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会同物价部门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强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制度等公示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服务标准等级进行服务。对于降低服务标准服务的企业要给予相应的处罚,记录到企业信用评级当中。通过现场抽查和台账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小区绿化、二次供水、监控、消防等物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督查指导,保障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五是托底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推进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2005年以后新建的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各区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基本物业管理全覆盖。

3.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个物业行业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具体从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着力加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诚信建设。要准确理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把握物业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对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承诺的事项,要坚决做到不打折扣。要把明确权限、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诚信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行政管理部门的诚信服务带动全行业的诚信建设。

二是加强资质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和加强行业信息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等方面。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考核,考核得分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中,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要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并真正落实到每个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个从业人员。

三是构建全市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示范项目评选、企业管理、招投标挂钩,从法制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使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得到好处和便利,让不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受到制约和处罚。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科学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通过聘请专门的监督员、群众评议行风、企业评议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和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行为。

4.抓好诚信建设的示范活动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和活动带动结合起来,运用载体,抓好重点,发挥示范效应,推进“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深入开展。重点抓好四项活动: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承诺“守信经营、诚信服务、践信履约”。认真制定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标准,倡议全行业共同遵行、互相监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诚信连锁效应,在“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好“重合同守信用”履约评比活动。选取3-5个模范履约小区,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三是开展市区业主满意度调查活动,每月评比物业服务“诚信之星”。四是组织开展“诚信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最美物业人”争先创优活动,全行业要广泛参加这一活动,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大力营造共同关注诚信、人人自觉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各区住建(房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诚信年”的工作要求,建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区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企业共同参与的活动组织体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活动推进到位。

2.积极督查推进。市局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推动活动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活动进展情况,协调处理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定期召开活动推进会,研究和安排部署活动各项工作。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在考核中予以减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3.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正确认识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积极宣传“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重点和进展动态,做好典型事例、先进事迹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报道,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4.强化检查考核。市局对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纳入年底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对企业日常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与项目评优、招投标、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在年底前,对本辖区的“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各县(市)住建局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

 

附件:2017年市区“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计划表

 

 

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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