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从市统计局传出消息,我市正式发布了《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此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了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
通知还要求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合力做好经济普查工作;要把握普查关键环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要坚持依法普查;要强化支撑保障,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