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强化扶贫资金全链条管理,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精准管理,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一是以完善管理制度为目标,夯实管理基础。认真研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文件,不断完善资金管理细则,全面推动扶贫资金到村到户管理,联合市扶贫办制定出台《盐城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帮扶项目的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以扶贫资金安全为目标,严控资金流程。为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计划安排、项目实施、下达拨付、项目验收报账等环节做到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促使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监管轨道。同时,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效益评估到项目,全市各项扶贫资金坚持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坚持镇、村公示,补助到户资金坚持村级公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三是以阳光规范操作为目标,打造监管系统。研究制订《“阳光扶贫”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等10项制度,建成“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策性惠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涉及10个部门的27项资金,全部归集到阳光扶贫系统统一管理。完成了17.1万建档立卡户和132个经济薄弱村信息录入工作,9214个扶贫项目全部进入系统。四是以动真碰硬管理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对扶贫资金安排中存在的重点不突出、对象不精准等问题,资金整合中存在的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等问题,逐项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对违反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快查重处,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