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计划是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对各类群体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是确保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惠及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措施、部门联动,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及人群依法参保,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均有了显著增长。3月30日(星期四)下午4: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习成同志将做客《365bet.com》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全民参保计划,在线解答网友提出的相关社会保险问题,届时欢迎广大网友朋友踊跃参与。 
  主 题:全民参保——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
  嘉 宾:汤习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时 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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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习成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图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习成与网友在线交流  
图为访谈现场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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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序    倒序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365bet.com(www.hldaihua.com)网站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访谈活动的主题是:“全民参保——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习成同志就全民参保计划以及社会保险政策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首先,非常欢迎汤局长的到来,请汤局长跟网友们打个招呼。[2018-3-30 16:04:28]
[汤习成]: 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各位网友进行交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在线访谈,我将就全民参保计划以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发言和提问。 [2018-3-30 16:05:59]
[主持人]:汤局长,首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全民参保的概念和我市的相关工作情况?
[汤习成]:好的,我简要地向大家介绍一下。全民参保计划是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对各类群体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是确保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惠及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程。[2018-3-30 16:08:29]
[汤习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018-3-30 16:10:47]
[汤习成]: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是可以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了解自身参保状况,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有利于政府了解掌握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状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现全民参保目标;三是有利于社保部门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确保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2018-3-30 16:12:34]
[汤习成]: 自2017年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利用前期的全民参保登记比对调查成果,对未参保人员、断保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精准扩面,对思想上不重视参保,认识有偏差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因居住点偏僻或因身体原因参保不便的,提供上门服务,对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社保费的人员提供援助,帮助接续保险关系;加强了与工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时提取省数据交换平台上的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信息,根据比对核查结果,对未参保企业逐户梳理催办。截止2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7.04万人、132.2万人、76.53万人、86.8万人和78.3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7.07万人、611.17万人。 [2018-3-30 16:15:12]
[主持人]:听了汤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全民参保计划的内容、意义以及在我市的进展情况。现在,许多网友已经在参与提问了,让我们先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2018-3-30 16:15:55]
[网友 团子]问: 我是2015年9月到盐城一家单位上班的,但单位只交了最近两年的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前面的社保,如果单位不给补的话怎么办? [NO.1]
[汤习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2018-3-30 16:18:19]
[网友 心随面相]问: 我马上要到退休年龄了,但档案现在不知道在哪里,该怎么办? [NO.2]
[汤习成]:可以先回原单位找档案 。如果原单位已经不存在,可以问原单位负责劳资的人员,单位破产后档案转到哪个机构代理 ,再去代理机构寻找。[2018-3-30 16:20:20]
[网友 阿凡]问: 我之前交过7年多的养老保险,现在由于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积蓄大部分又花在了看病上,没有钱续交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能帮到我吗? [NO.3]
[汤习成]:我市在2014年10月出台了《困难群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援助实施办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下岗失业断保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补足缴费年限的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登记,社区经调查核实后报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复核,再统一报上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办理相关援助手续。[2018-3-30 16:23:09]
[网友 马甲]问: 我原先在南京工作,现在回到老家盐城,请问在南京交的养老保险怎么转回来? [NO.4]
[汤习成]:您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凭参保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提出转入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转移接续所有手续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转移前有养老保险欠费的,须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欠费后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不愿补缴欠费的,须填写放弃补缴的承诺书,欠费的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之后也不再办理补缴的手续。[2018-3-30 16:27:16]
[网友 左爱情右面包]问: 原先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工作单位也给我交了职工养老保险,两者冲突吗? [NO.5]
[汤习成]:建议保留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将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因为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两份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2018-3-30 16:32:21]
[网友 好久不见]问: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能网上缴费? [NO.6]
[汤习成]:我们市本级目前已经启用灵活就业人员自助缴费系统。与江苏银行合作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打破了缴费的时空限制,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2018-3-30 16:35:05]
[网友 今夕何西]问: 我是某修路工程项目负责人,想给修路工人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NO.7]
[汤习成]:可以按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市政工程为项目总造价的0.06%。具体办理程序为:填报《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花名册》和《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开工的要提供开工通知书、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2018-3-30 16:39:10]
[网友 飞向世界]问: 我在市直一家企业上班,企业也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我家属没有工作,也没有生育保险,不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在生育保险享受到什么待遇呢? [NO.8]
[汤习成]:你家属的这种情况是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的规定是这样的:《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待遇。[2018-3-30 16:42:41]
[汤习成]: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2018-3-30 16:46:53]
[网友 美洋洋]问: 我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近八年了,单位也一直帮我缴纳生育保险的。去年12月份我离开了单位,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我目前已经怀孕,预产期是今年7月,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NO.9]
[汤习成]:根据《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也就是说,具体到你的情况,你是可以享受到和在职生育女职工一样的生育医疗待遇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的。[2018-3-30 16:50:46]
[网友 老树]问: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于2010年的时候在单位发生了工伤,后来被鉴定为9级伤残。今年6月底我和单位合同要到期了,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离开单位的话,在工伤保险待遇上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吗? [NO.10]
[汤习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偿的。如果你所在单位为你按照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其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就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九级伤残两个一次性待遇的具体补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25万元。[2018-3-30 16:53:13]
[网友 圆圆]问: 我参加的是市直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到外地看病就诊的手续?个人负担比例是多少? [NO.11]
[汤习成]:疑难病例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外地诊治的,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应由三级专科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综合医院出具转诊手续,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外地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及相关规定: (1)经批准转盐城市外的,个人先自付费用的5%;(2)未经批准转盐城市外规定可转诊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付费用的15%;(3)未经批准转盐城市外非规定可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付费用25%;(4)异地安置人员在参保地或安置地住院治疗的,视同本地医疗,在第三地住院治疗的,视同转外地医疗;(5)转盐城市外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偿。可转诊医疗机构: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八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上海市所属的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院。[2018-3-30 17:00:10]
[网友 天空]问: 我外祖父户口是盐都的,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已领养老金,今年3月23日去世,有丧葬费吗? [NO.12]
[汤习成]:参保人员死亡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参保人员死亡的,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1300元。[2018-3-30 17: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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