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江苏省仲裁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换届筹备组组长徐卫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选举办法(草案)》《江苏省仲裁学会会费使用办法(审议稿)》《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和《江苏省仲裁学会章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通过了“江苏省仲裁学会”更名为“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情况的说明,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1名和理事99名,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33名和学会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会议还确定了学会领导分工和学会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盐城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戴红春当选为江苏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