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的来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盐城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成立的解决平等主体间民商事争议的专门机构,仲裁范围主要是民商事合同争议,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商事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此,仲裁案件不论标的大小、当事人及其民商事行为发生在何地,只要约定由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都可向盐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感谢您的来询及对盐城仲裁委员会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