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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及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DZC 201803-ZB017)作出的投诉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苏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非矿设计院8号楼804
   委托代理人:董桂荣
   联系电话:18021300601
   被投诉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盐城市剧场路75号
   联系电话:15189200100
   二、基本情况
   1.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日期:
   (1)项目名称:“保安及停车场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DZC 201803-ZB017
   (3)采购日期:2018年3月2日
   2.投诉请求
   (1)请求财政部门认定采购人于2018.5.31发布的《流标公告》这一违法行为无效。
   (2)对评委的违法行为导致我公司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请求财政部门要求行为人进行举证责任倒置。
  (3依据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经审查,采购人在2018年5月31日发布的《流标公告》中所列事项理由不充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认定采购人废标行为无效。
   2. 对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39号),未发现评审专家有违反第三十一条、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若你司认为评委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权益受到侵害,你司可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
   3. 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成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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