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盐城市盐都区公办学校校园专职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DZC 201806-ZB042)作出的投诉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苏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非矿设计院8号楼806 委托代理人:周伦勇 联系电话: 13141909919 被投诉人:盐都区教育局 地址:盐都区日月路1号 联系电话:0515-88426983 二、基本情况 1.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日期: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公办学校校园专职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DZC 201806-ZB042 (3)采购日期:2018年6月25日 2.投诉事项: 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的投标报价17588758.6元,每人每月2636.6元。未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恶意低价竞争。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经审查,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明确国假加班费217元,其中100元由该公司在所经营项目其他利润中进行补贴;专业设备及能源消耗费、区域清洁费、办公费、服装费、企业税金等也都在投标报价清单中予以明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苏州市保安公司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审查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苏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诉。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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