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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 关于在市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财购〔2017〕2号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现代采购需要,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采购方式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由定点电商(目前为苏宁易购、京东商城两家)按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通过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栏目,链接到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定点电商在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发布和维护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定点电商专用平台,可方便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价格比较,实现直接下单采购。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其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官网价格,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实现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监控。
  二、实行时间、范围和品目限额
  从2017年5月1日起,市级预算单位对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以下的货物,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盐城市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
  对已纳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品目,采购单位如需从网上商城采购的,申报计划时须备注说明。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采购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经采购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采购。对于同品牌型号商品,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采购流程
  (一)登录直接采购。各单位通过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栏目链接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选择定点电商平台登录(登录用户名 为js+6位行政区划+单位预算代码(如js320900001002 ,单位预算代码可咨询本单位财务),原始登录密码同用户名,请各单位经办人及时更改),按定点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二)货到刷卡付款。各单位在货到验收完成后刷单位公务卡支付货款。尚未试行单位公务卡的,单位可明确指定人员刷个人公务卡支付货款。
  (三)售后服务处理。定点电商公布经审核同意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各单位采购的货物如有质量等问题,需要退货、调换等,按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实施网上商城采购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确保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贯彻本通知及相关要求,督促执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建立网上商城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负责领导、采购经办人及相应岗位职责,做好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五、其他
   在网上商城采购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咨询反映。 联系人:杨家军 联系电话:80501335 传真: 80501335  电子邮箱:1015074222qq.com。

  附件:盐城市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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